根據(jù)GB 4806.1-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5009.156-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遷移試驗預處理方法通則》、GB 31604.1-2015《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遷移試驗通則》的要求,勺子類產品在進行遷移試驗時浸泡液*接觸勺頭部位,手柄部位不進行浸泡;同時接觸食品部位的面積(如勺頭面積)和浸泡液面積之比(S/V值)應為6dm2:1L。目前實驗室在對此類食品接觸制品進行檢測時,使用的方法主要是通過在燒杯中填入玻璃珠來提升液位的方法進行浸泡,但是填入玻璃珠可能造成二次污染,且難以精確控制浸泡比例,操作復雜。本實用新型主要解決在進行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的可遷移物檢測實驗時,部分與食品非完全接觸的產品(例如勺子、鍋鏟、攪拌器等),不方便進行遷移試驗的問題。食品接觸材料檢測應根據(jù)具體的材料制品選擇相應的檢測指標及檢測標準要求進行。西湖區(qū)食品接觸材料測試公司
預期和食品接觸的,或者已經接觸到食品且預定供作此用的,又或者可合理地預料會與食品接觸,或在正常或可預見的使用條件下會將其成分轉移至食品中的材料和制品,包括活性和智能材料。歐盟頒布的EC/1935/004框架性法規(guī)是目前有關各種食品接觸材料的主導性規(guī)章,歐盟成員國都有權監(jiān)督該框架法規(guī)。但目前前針對17種材料的特定措施,由于歐盟缺乏可適用的材料指南,根據(jù)EC/1935/2004第6條規(guī)定,當各類材料和制品的特定措施還沒有制定時,允許維持和采用各成員國的相關規(guī)定。因此,在產品出口到歐盟時,不僅*要考慮到EC/1935/2004,而且還要考慮到具體出口國的相關法規(guī)。如德國、法國等,除嚴格依循歐盟1935/2004指令外,還有當?shù)氐氖称芳壏ㄒ?guī)必須遵循,如:德國LFGB(LMBG),法國FrenchDGCCRF2004-64,英聯(lián)邦UKSI898:2005和意大利公報(GazzettaUfficialeG.U)法律No.283of30/04/1962和地方法令21/03/1973(D.M.21/03/73)等。淳安食品接觸材料測試設備食品安全不僅限于食品本身的安全,食品接觸材料的安全性是食品安全不可分割的重要組成部分。
關于遷移實驗和重復使用的塑料制品的規(guī)定定義食品加工設備或電器中塑料或部件遷移試驗新規(guī)則,即用于食品加工設備或電器的塑料材料或部件可通過在可預見的**惡劣條件下在**終產品進行特殊遷移試驗以驗證產品的符合性。重復使用的食品接觸塑料和制品的遷移試驗必須進行三次,每次使用新鮮模擬物,并且后一次的遷移結果不得高于前一次的遷移結果。雖然遷移的符合性是基于第三次遷移測試結果進行判定,但是如果從***次遷移測試到第三次遷移測試遷移結果有增加的情況,則無法為產品下符合性判定,即使在三次遷移測試中的任何一次的結果都沒有超過SML。
食品包裝,食品器皿以及用于加工和制備食品的輔助材料,設備,工具等一切與食品接觸的材料和制品統(tǒng)稱為食品接觸材料。隨著整個社會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們在注重生活品質的同時也日益關注食品安全問題,卻往往忽略了與食品接觸材料(FCM,FoodContactMaterials)的安全性。在日常使用中,有害物質可能會從食品接觸材料中遷移至食品,影響食品的感官品質,甚至危害人體健康。因此,質量不合格的食品接觸材料也成為食品污染的重要來源。近年來,國際上由食品接觸材料導致的食品安全問題層出不窮,發(fā)達國家和地區(qū)尤其是歐盟國家以及美國越來越關注食品接觸材料的安全性,不斷出臺和更新食品接觸材料的法規(guī)指令,并實施嚴格的市場準入管理。要求出口到歐盟及美國的產品必須通過相應的測試認證,取得合格的產品測試報告,即食品接觸材料測試,也稱為“食品級測試”。杭州食品接觸材料測試,就選杭州杭美質量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從內容上看,我國已構建了一個從原料、添加劑到產品,以及生產過程和檢測方法全覆蓋的標準體系。該系列新標準,不僅給出了食品接觸材料通用安全要求、原材料和添加劑授權使用的物質清單及限制要求、各材質產品的安全要求以及相關檢測方法進行了詳細規(guī)定,還對生產企業(yè)的良好操作規(guī)范給出了通用要求。此外,需要特別指出的是GB4806.1-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該標準規(guī)定了對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的通用安全要求,是整個標準體系中的統(tǒng)領性標準,它不僅規(guī)定了食品接觸材料的基本要求,還明確了整個標準體系的框架。不同的材質對應的檢測標準不同,但諸如材料的感官、重金屬、理化性質等都是國內外重點關注的檢測項目。上海食品接觸材料測試要求
出口到歐盟及美國的產品必須通過相應的測試認證,取得合格的產品測試報告,也稱為“食品級測試”。西湖區(qū)食品接觸材料測試公司
法規(guī)(EU)No10/2011適用于以下材料或制品:材料和容器及其部件組成的塑料;多層復合物料和物品以及粘合或其他方式組合一起的塑料;帶有印刷或涂層的以上兩種材料或物品;塑料薄膜或塑料涂層,成型于蓋子或其他密封物品內,由兩種或多種不同材料連同蓋子或密封物品組成的材料;多層復合材料或容器中的塑料。法規(guī)(EU)No10/2011不適用于以下材料或制品:離子交換樹脂橡膠硅膠3.2.過渡期規(guī)定2012年12月31日之前的遷移測試規(guī)則須按照82/711/EEC附錄進行;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遷移測試規(guī)則須按照本法規(guī)或82/711/EEC附錄進行;本法規(guī)Articles18(2),18(4)與20中所指的遷移測試模擬液和遷移條件自2012年12月31日起生效;2011年5月1日前按照舊標準投放于市場之產品可銷售至2012年12月31日。西湖區(qū)食品接觸材料測試公司